沧州市关工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措施》
近日,沧州市关工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关工委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和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全面做好我市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新时代新要求
各级关工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探索适合新时代新特点的关工委工作方法,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推动沧州市关工委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铸魂育人,持续开展“五老”宣教活动
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宣讲团作用,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理论宣传普及和阐释解读,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打 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
三、讲好红色故事,深化传承红色基因工程
充分利用沧州丰厚的红色资源,组织“五老”成立“五老四史大讲堂”,通过进校园讲红色故事、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等形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烈故事和家乡建设故事,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四史”学习教育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四、弘扬爱国传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组织动员广大“五老”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传统节日,大力弘扬爱国传统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手拉小手”、“老少共筑中国梦”等主题活动和“新时代好少年”、“三好少年”、“优秀青年标兵”评选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
继续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关工委法定职责,持续推进“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五老”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深入开展“五老”帮教活动,积极参与零犯罪社区、零犯罪学校创建和社区矫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六、打造工作品牌,深入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
继续抓好青少年教育工作室创建工作,动员广大“五老”积极投身青少年教育工作室创建,打造基层关爱阵地,组织校内外课后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努力打造沧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品牌。依托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助教、助困、助残、助医等活动,努力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拓展老有所为平台,通过开展培训、实地指导、技术传帮带等方式,发挥“五老”在乡村振兴、企业发展、科技帮扶等方面的作用。
七、加强多方合作,持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积极开展家风教育,开展“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加强隔代家长、留守儿童及涉案未成年人等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市教育局关工委继续办好“沧州网上家长学堂”,助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动员“五老”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义务监督活动,组织“五老”担任文明城市创建监督员、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青少年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革命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等资源开展青少年教育,积极做好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和全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的推荐工作。
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组织体系建设,鼓励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立关工委组织,完善大中小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探索在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建立关工委,不断扩大关工委组织的覆盖面,为广大“五老”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九、加强队伍建设,关心关爱“五老”
建立健全“五老”补充、退出机制和培训、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扎根基层、富有活力的“五老”队伍。积极搭建“五老”发挥作用的平台,探索“五老”与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关工委与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结合实际,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看望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老”,要按规定给予鼓励和表扬。
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关工委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青少年和“五老”需求,准确把握关心下一代工作特点和规律,总结有效做法,推广成功经验。继续加强与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加强网站、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大力宣传本地本单位“五老”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报道“五老”服务青少年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氛围。